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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的果园遭哄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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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承包的果园遭哄抢
我村有一片果园,原有果树不足2000棵。经我村干部集体研究,于1985年2月将这片果园承包给我们经营。同年4月21日,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并办理了公证手续。合同规定,承包15年,我们上缴承包款21.9万元,平均每年交付1.46万元。
3年来,我们除了积极投工施肥、精心管理外,还栽种果树2194棵,使果园恢复了生机。如无自然灾害和其他人为事故,今明两年可望盈利。然而今年3月15日,我村村委会的两名党员带领40多名群众闯进果园,向我们递交了一份通知书,要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果园,并表示愿负违约责任。我们不同意,他们竟强行接管果园。我们只好向我县人民法院起诉。县人民法院裁定:由原承包户夏荣昌按原合同继续管理果园。
8月28日晚,我村有几十人向果园内扔石头,并扬言谁敢管就砸死谁。在混乱中,有几十人冲进果园哄抢苹果。我们向村干部和石门镇派出所报案,他们却相互推诿,不予过问。8月30日,一伙人有组织、有计划地抢走果园内的苹果2.5万多公斤。
事后,县公安局作了调查。我们要求依法处理带头哄抢的犯罪分子,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河北卢龙县石门镇团山午村
夏荣昌等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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