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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门口乡扣猪事已正确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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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雁门口乡扣猪事已正确处理
你报11月7日第五版刊登《如此设关卡,居民食无肉》的读者来信后,我们进行了调查,证明来信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县里已责成雁门口乡政府将罚款508.68元全部退回,扣押的两头猪折款退回。
中共湖北省京山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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