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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县长等贪污案审理完结 主犯王志达被判无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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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2-18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托克托县县长等贪污案审理完结
主犯王志达被判无期徒刑
人民日报十一月二十八日“读者来信专页”上刊载的绥远省托克托县县长王志达、副县长王树森等率同所属集体贪污案,现已由绥远省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王志达被处无期徒刑,并追缴全部贪污财物。王树森、张绍周、王映明、程紫泗、李福臣、孟兆起等,因能真诚坦白悔过,除追缴贪污财物外,免予判刑。 绥远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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