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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演”还是“利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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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9
第8版(副刊)
专栏:

“义演”还是“利演”?
顾 土
从去年开始,各式各样的“义演”忽然间多了起来。
顾名思义,所谓“义演”,就是为正义和公益事业筹款而举行的演出,演出的目的不是为了本团体或个人赚钱,参加的演员和主办者毫厘不取,而将演出所得悉数捐出。这种不计名利、出于道义的活动,当然是造福人类社会的义举。记得非洲大灾之年,世界上许多歌星发起大型义演,听众人人踊跃捐赠,演员将所有收入都转给受灾地区,轰动一时,报刊舆论也曾为之鼓吹赞扬过。在我国历史上,义演早已有之,近世的梅兰芳等艺术名流为困苦的同行,为灾民,为国难,也曾举行过许多义演,博得社会的赞誉。这几年社会上的多数义演,都是从公益事业着想,热心为儿童、残疾人、文化建设等筹集资金,帮助他们,体现出艺术家的正义感、道德感和良心,受到人们的尊重。义演之所以受尊重,在于他们心地干净,目的纯正,在于他们无利己之心,有济世之志,为义而演,最后也的确舍利取义。
不过,眼下有的所谓“义演”却有点令人感慨,按北京老百姓的说法,就是:“猫儿匿”太多,其义字是应该打引号的。
诸如:有的“义演”的组织者根本就不知何谓义演,表面上打着“义演”的招牌,实则把钱装进自己的腰包,一分也不少赚;有的“义演”对社会还算“慷慨”,虽捐助一点,但要四六分成,五五对半;还有的“义演”参加者和有关部门,明知为义演,却要报酬,要租金,滥加摊派。有的“义演”甚至演出后不仅没有为公益事业筹集到资金,反而倒贴亏空,出了赤字。这些“义演”,究竟是义演还是“利演”?借一句戏词来说:“忠在哪里,义在何方”?
演出想要盈利,讲经济效益,无可厚非,但要光明磊落,何必偏要以“义演”做幌子,去干那“挂羊头卖狗肉”的事呢?有些人为什么心中为盈利,嘴上却要说“义演”呢?因为一打这个旗号可以免去许多花费,象场地费、管理费、演员报酬等等,人家一听是义演,自然会以义为重,自愿无偿奉献了。而且这个幌子还能扬名,上级一听是义演,便会赞许有加;新闻界一见,更会宣传升级;社会各界一看,定会慷慨解囊;名义上接受捐赠的人们当然也会感恩戴德。可见,这种“义演”的结果是名利双收,获取甚丰的。
当一些人用义演的外衣裹着名利之心时,不知他们是否想到:这“义”字是个极神圣的字眼,包蕴的是正义、道义、情义,是人类崇高精神的体现。古往今来,曾有多少人为此而捐躯(所谓“成仁取义”),而离别父母妻儿,而舍弃一切。玷污了“义”字,可以说便是亵渎了良知。试想,当有的事业、有的人正亟待资助的时候,你却以他们的名义攫取钱财,放进自己囊中;当千万人从人道着眼,为义演出资出力时,你却利用他们的善良、道德感去发财,试问良心何存?道德焉在?
这种近似坑骗的行为,将会使急需援助的事业和人们逐渐失却社会的捐赠;会使人们对义演失去信任;会使义演这项本来很得民心的事情日益衰败,直至无人问津。讲得厉害些,会败坏社会的道德风尚,混淆利与义的界限。
“义演”之值得关注,还有一个活动过量的问题。大凡做事都不能滥,一滥就难免出问题。其实,即使是名实相符的义演也不宜过多。演出团体、剧场毕竟不是慈善机关,如果义演过多,就会使他们力不能支,做出些迫不得已的事情来。今后的义演活动,应该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审慎处之,只有真正需要义演捐款的事业,才举行义演,否则就不宜采用这一形式,以防鱼龙混杂,或者泛滥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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