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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法制局通知要求 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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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2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法制局通知要求
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法制局12月17日就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联合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全体公民要认真地、逐条逐款地学习《档案法》,完整、准确地理解《档案法》的性质、特点、目的和意义,同时要深入宣传《档案法》。各级档案部门要依照《档案法》的要求,研究如何将档案事业建设真正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去。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档案部门的自身建设,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在大力加强基础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档案利用工作,加快开放档案的步伐,采取有力措施,将应该开放的档案逐步向社会开放,简化手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通知说,为扎扎实实地贯彻执行《档案法》,各地区、各单位的档案部门要依照《档案法》,开展一次对档案工作的对照检查。在自查中,要将档案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事业经费、档案的安全保护、档案的利用、开放与公布等,列为检查的主要内容。国家档案局和国务院法制局将在明年适当的时候,对全国《档案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各地自查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以此来解决档案事业发展中的一些实质性问题,推动档案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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