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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方能执法 执法更应守法 西安提高干警执法水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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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2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知法方能执法 执法更应守法
西安提高干警执法水平
本报讯 公安机关可能作为被告出现在法庭上,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正式施行后公安机关将面临的新问题。
今年元月以来,西安市发生6起不服公安机关裁决的治安诉讼案件。多年来以执法者身份进行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突然以与公民平等的身份去法庭打官司,许多人觉得很不习惯,甚至认为这样做会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针对这种观念,市公安局印发了《政策法律学习》、《治安诉讼专辑》、《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百题》等材料,组织大家学习,使干警认识到,治安行政诉讼是把公安工作置于法律和群众监督之下,严肃执法的重要措施。
过去,一些干警在办案中经常出现诸如适用法律不当、取证不全、收审逾期等问题。为了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今年以来,西安市公安局除加强干警的法律学习外,还加强了执法检查。
除各分局定期检查外,市局政策法律研究室还深入基层,查阅案卷,分析研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市局还设立了专人复查申诉案件,坚持以法律为准绳,该维持的维持,该改变的改变,该撤销的撤销;对少数干警在办案中出现的态度生硬、动手动脚等现象,一经发现,及时纠正。此外,他们还采取措施,加强群众监督,聘请一批能联系群众又具有法律知识的公民担任监督员,监督公安机关的执法情况;同时,他们还为13个分局、8个企事业公安处配备了14名法律顾问和43名诉讼代理人,对这些人进行了法律顾问及诉讼业务的培训。 (邹少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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