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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为承包经营实行配套改革 企业不再保留行政规格 承包者即为合法领导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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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21
第1版(要闻)
专栏:

包头市为承包经营实行配套改革
企业不再保留行政规格 承包者即为合法领导人
本报讯 据《中国法制报》报道:沿袭多年的国营企业行政化、管理人员官员化的制度在内蒙古包头市被一举推翻。
近年曾经有人撰文,批评我国人事制度中的某些弊端,连寺庙的有些和尚甚至也要以相当于科级或县团级的官阶来区分。企业的行政规格和厂长(经理)的官阶划分三六九等,更被当作天经地义。
随着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包头市这个内蒙古最大的工业城市步步深入推行,有关部门为有利于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的承包经营,经过充分的调查酝酿,10月中旬,一个跨步不小的《关于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国营企业组织人事工作若干问题的试行办法》出台了。
《办法》第6条宣布:“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后,不再保留企业原有行政规格、级别。”
《办法》认为,经过公证的承包经营合同已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合同一经签订,承包者“即成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当然的厂长(经理)”,“任职文书以签约双方合同书为证,不再办理其他任职手续”,“企业原领导干部的职务将自行消失”。
包头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说,包头的这个《办法》在目前人事制度改革中仍是一个过渡办法,目的是想对企业干部的管理由直接转向间接,由微观转向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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