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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房租非改革不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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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21
第2版(经济)
专栏:房改天地

不合理房租非改革不可
温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林寿明
长期以来,我国城镇住房实行公家包,低房租制度,带来许多问题,现在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
现行住房制度弊端不少。首先是房租制定不科学。房租理应由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保险金、税金、利息、利润等因素组成,但现在的房租只是作为一种福利,象征性地收一点,全国平均每平方米租金只有0.13元,还不到正常维修费的1/3,入不敷出。“一月房租抵不上一包香烟”,起不到调节住房供求关系的作用。
房租不合理的状况,给城镇居民合理解决住房问题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诸多不良后果。低房租不能收回折旧,更不说全部投资,无法进行住宅简单再生产。只投入不产出,房源必然匮乏,国家包袱越背越重。低房租不能实现以租养房,房屋破损得不到及时修缮,更无力翻新改造,不仅居民居住条件愈来愈差,而且缩短了房屋使用寿命,使国家财产受到无形损失。低房租还促使住房需求急剧膨胀,职工住房苦乐不均,助长住房分配中不正之风的产生。
尤为重要的,低房租严重阻碍着住宅商品化的推行。租、售比价悬殊,人们宁肯租房也不愿买房。目前,自愿购房者大多是分房无望而又迫切需要的,不得已而为之。此外,低房租不利于人民群众消费结构的合理化,不利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障碍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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