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阅读
  • 0回复

深入实际 加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21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深入实际 加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
全国高校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第二次会议11月上旬在杭州召开。来自全国29所高校从事经济理论教学与研究的学者、专家和部分经济工作者,认真学习与领会党的十三大精神,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深化企业改革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与会者一致认为,系统而深刻地阐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党的十三大的重要贡献之一。科学地规定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有助于清醒地认识我国的国情和现状。有的代表谈到,我们过去的经验教训,就是脱离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企图超越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阶段,建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那种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以致长期陷入“左”的错误而不能认识。十三大报告科学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及其基本路线,将会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也将促进理论工作者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进行理论的研究和探索。
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特征,与会代表进行了探讨。有的同志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特征是生产力不发达,其标志是没有实现工业化,没有实现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各地区、各部门的生产力发展不平衡。持不同意见的同志认为,我们重视生产力标准是一回事,但生产力水平能否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特征是另一回事。因为生产力水平具有相对性,它并不能反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质的规定性。持这种观点的同志提出,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质的规定性的基本经济特征是:(1)不能一般地讲生产力水平低,而是指自然经济占有相当比重,商品经济很不发达,劳动生产率低,经济效益低。(2)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不成熟、不完善,反映在现阶段中我国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尽管它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的特征,但容许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经济的存在和一定程度的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之一。(3)分配方式的多样性。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除了按劳分配为主外,还有非按劳分配的方式作为补充。
关于深化企业改革问题
与会同志认为,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当前深化企业改革、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的重要措施。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效果是好的。但也必须看到,承包经营责任制还不够完善,还存在一些问题,因而不能使企业成为真正的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也不能适应“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机制的要求。特别是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宏观调控手段不健全,价格扭曲,市场信号失真,外部条件不规范,不能提供企业改革“一次到位”的条件,因此,目前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只是一种阶段性的经营形式。有的同志还提出,由于我国各地具体情况不同,经营形式应当多元化,切忌一哄而起,搞一刀切。
与会同志对于国营承包企业自有资金新增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问题进行了讨论,意见分歧较大。一些同志认为,从这部分资产来源看,它主要是利用国有生产资料进行经营,资产增值理应属国家所有,这是国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实现。从后果来看,如自有资金新增固定资产归企业所有,如国家不增加投资,企业所有的这部分资产将不断扩大,甚至超过国有资产的部分,从而会导致全民所有制的削弱。持不同观点的同志认为,承包企业的经营收入在按承包合同上交利税后,已经实现了国家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企业留利而新增固定资产归属企业所有,有利于调动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再投资的积极性和抑制企业的短期行为。这种企业所有也仍然是公有制的一种形式。实行企业所有将会产生所有制的“两元结构”,但并不一定出现国有资产数额和比例的减少,也不会改变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
此外,还就改善企业外部条件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钟亚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