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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自由贸易联盟重申与欧共体合作 共同建立“有活力的、统一的欧洲经济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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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21
第7版(国际)
专栏: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重申与欧共体合作
共同建立“有活力的、统一的欧洲经济区”
新华社日内瓦12月15日电 (记者向奎观)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理事会部长级会议12月14日至15日在日内瓦举行。会议今天发表的公报强调指出,联盟决心加强同欧洲共同体的合作,积极参加共同体实现“内部大市场”的进程,为建立一个“有活力的、统一的欧洲经济区”作出贡献。
与会各国部长对联盟和共同体当前正在进行的有关双方合作的谈判表示满意,希望明年2月举行的讨论共同体关于实现“内部大市场”的行动纲领的双方部长联席会议将有助于加强两个组织间的合作。
部长们认为应该继续努力消除联盟和共同体之间在市场、政府补贴、出口限制、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的保护等方面目前存在的障碍,以及今后可能产生的新的障碍,并表示希望在科研、人才培养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与共同体的合作。
会议通过了一项对联盟创立公约的修正案。根据这个修正案,联盟成员国从1988年7月1日起相互通报有关实行新的技术规定的情况,以便制定在欧洲自由贸易区内能“和谐共存”的规定,为联盟和共同体的合作打下更好的基础。
由奥地利、冰岛、挪威、瑞典、瑞士、芬兰和列支敦士登组成的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是共同体的最大贸易伙伴。1984年初起,双方完全取消工业品和某些农产品的关税,从而形成了一个占世界贸易总额40%以上的自由贸易区。1986年,联盟对共同体的进出口额分别占共同体进出口总额的25%和23%,超过美国对共同体的进出口额(22%和17%),联盟同共同体的贸易总额达1620亿美元,超过共同体同美国的贸易总额320亿美元,是共同体同日本的贸易总额的3倍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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