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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讨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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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2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店主讨债
1982年,我办起了本乡第一家个体饭店,由于买卖好,使我从负债累累的贫困户变成了万元户。
可惜好景不长。自1984年以来,乡政府干部和乡所属单位一些人共赊欠我饭店1.5万多元,我店被迫停业。我夫妻几次到欠钱单位催要饭钱,都被顶了回来。大于中心学校赊欠我饭店3400多元,我几次前去要钱,他们不是说没钱,就是说“你看学校啥好就拿啥”。今年8月31日,我夫妻又到大于中心学校要钱,校长王福元竟说:“要钱没有。你们去告吧!”而且说完这两句话,就锁门要走。我丈夫拉住他讲理,他抬腿就是一脚,把我丈夫的脚踢出了血。我们跟他到乡政府讲理,王福元向乡党委副书记刘忠勋反告我们影响了他的正常工作,说我丈夫打了他。我丈夫和王福元争辩,刘忠勋便辱骂我丈夫。接着,乡党委书记于术文叫人把我丈夫连拉带踹弄到派出所,说我丈夫打了王福元,要开批判会。9月9日,我丈夫被县公安局拘留了15天。
近两年来,一些乡干部常利用上级来人之机,中午进我的饭店陪吃一顿,晚上再来吃一顿,都记在来客的账上。县里来领导人,刘忠勋还要我买人参烟招待。有两次光买鱼我就花了30多元。有时乡领导人家里请客,或是打扑克赌输了,都由我的饭店做饭做菜,我们只收菜底钱,他们都不肯给。这些人欠我们的饭钱不还,又说我们打人,难道我们就没有说理的地方吗?
吉林榆树县大于乡 郎秀娟
·调查附记·
一个好端端的个体小饭店,硬是被当地一些干部吃黄了。10月中旬,当记者接到郎秀娟的信去调查时,她的饭店已经停业3个多月。
这几年,大于乡一些单位和干部吃喝之风愈刮愈盛。这个小镇共有4家个体饭店,几乎天天都有乡里干部进去吃喝。上面来人他们陪吃,客人走后再去吃,个人家里请客也去饭店吃,打扑克赌输了还是去吃。吃完后,嘴巴一抹,开张欠条了事。去年乡党委副书记刘忠勋请几个人给自家地里施化肥,3顿饭都是到郎秀娟的饭店去吃的,饭钱至今未还。有一次他跟人打完扑克后,趁兴到郎秀娟饭店吃喝一顿,几十元饭钱也是一张欠条,往公家账上一记就走。
大于乡离榆树县城较远,小镇上有那么几家饭店给这里的经济交流和群众生活带来了不少方便。可是,这里的一些干部却把这些饭店视为吃喝“基地”,随意吃喝赊欠。记者看到,这4家个体饭店每家都保留有一叠约17厘米高的欠条。据统计,从1984年到今年10月,4家饭店共赊饭钱44954元。其中乡政府欠2463元,乡直属单位欠8740元。这些个体饭店都是小本经营,数额如此之大的赊欠久拖不还,实在无法承受。据郎秀娟讲,他们只好借钱周转,到今年6月,债务已达5000多元。赊出去的要不回来,借来的钱又还不上,没办法,只好停业。
吃饭付款,欠债还钱,天公地道。但是,大于乡某些干部却不是这样。8月31日,郎秀娟和她的丈夫苗立军因要债与王福元发生争执后,乡领导人本应进行调解,公平处理。可他们偏袒王福元,乡党委书记于术文还亲自坐车到县公安局要求拘留苗立军。9月9日,乡政府召开批判大会,苗立军被戴上手铐接受“批判”,当场宣布拘留15天。这些做法,反映出这些干部既忘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又缺乏起码的法制观念。
事发后,县纪检等部门派人进行了调查。县委责令大于乡有关单位立即把赊欠的饭钱还给业主。有关部门表示,对此案一定要严肃处理。吉林日报记者 田诚圃 本报记者 李安达 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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