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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改革纲要正按公布日程实施 进一步明确明年涨价幅度和行政干预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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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23
第6版(国际)
专栏:

波兰改革纲要正按公布日程实施
进一步明确明年涨价幅度和行政干预措施
据新华社华沙12月21日电 波兰政府副总理兼部长会议计委主席萨多夫斯基今天说,波兰“目前正在对改革实施纲要进行的修改和补充工作,一点也不会改变纲要的内部逻辑。这一纲要正在按已公布的日程实施。”
萨多夫斯基是在波兰各省人民会议主席和省长会议上发言时作上述表示的。今天的会议由波兰领导人雅鲁泽尔斯基主持,政府总理梅斯内尔等出席。会议讨论了1988年波兰经济和社会问题。
萨多夫斯基着重谈了1988年的改革计划。他说,1988年要使企业的职能原则灵活起来,修改关于工厂工资制度法,简化原材料的周转,让空闲生产设备出租,进行各种形式的租赁等。
雅鲁泽尔斯基作会议总结时强调说,“1988年将是第二阶段改革的第一年,是使波兰经济平衡的转折之年。”
新华社华沙12月20日电 据波通社今晚援引波兰财政部一位官员提供的消息说,1988年,波兰商品零售价格(不包括烟酒)将平均上涨27%,食品涨价40%,电、热水和房租上涨50%至100%,煤上涨2倍。部分工业品价格放开,对部分商品价格继续进行严格行政干预。
这位官员说,1988年,各生产企业之间的供应价格计划平均增长40%,其中燃料和能源平均涨价53%,其他材料涨价40%。
他强调,必须对商品的议价,特别是那些对居民日常生活有重要意义的商品的议价保持行政干预。同时放弃对纪念品、裘皮和皮革服装、地毯、彩色电视机、小轿车等商品的议价进行行政干预。也不再干预非公有经济单位的产品价格和诸如蔬菜、水果、蛋类等已达到市场平衡的商品价格。
这位官员还说,公营经济单位必须向财政部通报提高议价的打算。国家将规定某些工业品最高涨价幅度,某些工业品禁止涨价。
目前对议价进行的干预是过渡性措施。随着市场形势的改善,将会逐步减少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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