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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商品房价暴涨忧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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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24
第2版(经济)
专栏:来信

为商品房价暴涨忧虑
十几天来,我们在无锡参加了“华东十一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研讨会”,并到常州、蚌埠等地就住房制度改革试点情况进行了采访。这些城市领导和群众对房改工作的热情及已经取得的成绩都使我们兴奋不已。但是,“商品房价格猛涨难煞,远远超过城市居民的承受能力而成为房改的隐患”,却又使我们深深忧虑。
上海的同志告诉我们,目前上海六层以上的高层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售价为1600元至1800元,居民买一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居住面积25平方米的住房需要花8——9万元;而6层以下的多层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售价达到1000元左右,买这样一套住房也要5万元。南京的同志说,他们那里的商品房价格已由1980年的每平方米160元上涨到现在的1200元以上,苏州的同志诉苦说:有家报纸曾报道说苏州的商品房价格最低,结果价格马上就涨得令人咋舌。
其实,商品房价格暴涨的现象并非只有这几个城市。我们还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了解到,自1984年以来,我国城市商品住宅的价格平均每年上涨15%左右,其中北京、上海、天津、西安、成都、武汉等大城市的商品房价格上涨幅度更大。
畸高的商品房价格使大批急需得到住房的普通群众“望房兴叹”。在我们曾参加过的几次房产交易会上,许多住房困难户满怀希望蜂拥而至,而高昂的房价却使他们扫兴而归。
商品房的价格何以一涨再涨?一些城市房管局长及开发公司经理很为难地告诉我们,商品房价格上涨,除了建筑材料提价、征地拆迁安置费增多、房屋结构和装修标准升级而使房屋本身造价提高的自然因素之外,更主要的是各种名目繁多的摊派、收费越来越多,最后都转嫁到购房者头上。据南京的同志说,他们那里的开发公司要承担的费用高达50多种。如户口冻结费,派出所每冻结一户户口,要收10块钱;治安巡逻费需要面议。还有一些似乎是为收费而收费的,如有些部门按每栋500元收消除噪音污染费,却并不负责解决噪音污染问题;收了质量监督检查费,也不负责检查质量和承担处理事故的责任。算下来,种种不合理费用的支出已占到商品房综合造价的一半以上。
我们觉得应该大声疾呼:不要让那些层层盘剥的收费者们把商品房当作“摇钱树”,“吃大户”、“打秋风”了!
新华社记者 季进成 王延荣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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