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根据经济效益高低实行自主分配 上海普遍推行企业工资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26
第1版(要闻)
专栏:

根据经济效益高低实行自主分配
上海普遍推行企业工资制
据新华社上海12月24日电 (记者陈雅妮)在上海,企业内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按什么幅度增加工资,都不再靠上级统一安排。随着国营大中型企业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目前全市大部分工商企业内部的工资制度,开始转变为根据效益高低,由企业自主分配的“企业工资”制度。
上海市的这一改革,是从今年年初开始,分两个层次进行的。首先,是以前几年400多家企业试行工资同效益挂钩浮动为基础,着重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企业与国家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同时,确定不同企业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挂钩的具体形式。用职工们的话说,就是“靠自己挣出钱来加工资”。随后,各企业开始运用国家下放的工资分配权,着手理顺企业与职工的内部分配关系。一些企业从调动职工奋发向上和多做贡献的积极性着眼,纷纷走出适合本企业情况的工资分配新路子。
在扩大企业工资分配自主权的同时,上海市有关部门及时加强相应的宏观控制和指导服务。比如,在资金来源上,规定企业用于增加工资的资金,仅限于经核定允许进入生产成本的工资基金,奖励基金不能用于增加工资。全市还建立了旨在调控工资投放的工资储备基金制度,超过当年控制标准的上浮工资除按规定交纳奖金税外,每使用一元,至少先储备2元,以备企业经营状况出现波动时发工资用。这些制度、规定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有效地控制了工资基金的投放。
由于物价指数上升、原材料价格和工资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等因素,企业工资改革还有一定难度。上海市有关部门和企业知难而进,正为明年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进行探索。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