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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实行住房商品化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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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26
第2版(经济)
专栏:房改天地

廊坊实行住房商品化经营
本报讯 河北省廊坊市坚持实行房地产综合开发和住房商品化经营,1985至1987年,3年竣工、出售商品房6.6万平方米,解决了市区720多户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该市商品房是由市商品住宅开发公司经营的。实行以销定产,公司与20多个购房单位签订购销合同。买房单位和个人先交50%房款,以后单位按工程进度分期交款,个人在房屋建成后一次付清。公司本着微利保本原则,提取利润5.87%。并将售房盈利用于市区旧房维修,为国家节省财政支出60多万元。
(邢荣华 辛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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