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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无私的帮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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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2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表扬

热情无私的帮助
我原是本县细鳞河乡综合服务公司的工人,1985年因揭发本单位负责人的问题,受到排斥打击,被解职。后来由于没有活干,又多次上访,生活越来越困难。大孩子上学交不上学费,小女儿生病无钱医治,我一家人陷入忧愁痛苦之中。
今年6月,我背着生病的女儿来到我县人民检察院“告状”,接待我的,是控告申诉科科长施兴志。尽管我态度极不冷静,一进门就吵吵嚷嚷,他却热情地给我倒杯热茶,和颜悦色地、耐心地听取、记录了我的诉说。然后,他安慰我说:“你放心,这件事我们立案调查,一定管到底!”说罢,他回家取来200元钱,让我先给孩子治病、交学费,渡过眼下的困难。
施兴志和我素不相识,对我竟这样关心,那200元钱和温暖的话语,使我感动极了。
后来,施兴志同志两次到我家探访,并在检察长的安排下,一边查案件,一边为解决我家的生活问题东奔西走。他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我办好了营业执照,让我在市场上摆了个摊位,还把我大儿子介绍到县电厂做临时工。为帮助我做买卖,施兴志同志又两次把家中准备买电视机的400元钱借给我当本钱。9月,为帮助我还贷款,他又从别人处借来1000元给我。
由于他对我的热情关怀和无私的帮助,我家生活逐渐好转,我已把大部分钱还给了施兴志同志。我小女儿的病已基本痊愈,她流着眼泪对我说:“我的命是检察院施伯伯救活的,爸爸,我们该怎样感谢施伯伯?”
10月份,施兴志同志把我控告的问题查明白了。他把我和原单位的领导人找在一起,那位领导人当面向我道了歉,接着赔补给我900元钱。
黑龙江东宁县绥阳镇爱国村 周树森口述
县人大常委会 童晓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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