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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调种有检疫 国外引种有审批 植物检疫体系初步形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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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29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内调种有检疫 国外引种有审批
植物检疫体系初步形成
本报讯 记者陈满正报道:我国植物检疫体系经过五年建设已初步形成,做到了国外引种有审批,国内调运种、苗有检疫,控制了检疫对象的自由往来,保护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1983年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检疫条例》,至今,全国已有25个省市区制定了植物检疫实施办法,有1800多个地、县恢复和建立了检疫机构,基本上摆脱法规不健全的被动局面,使检疫人员有法可依,依法检物。
现在,全国各级专业检疫人员已达6000多人,各地培训的兼职检疫人员9000多人。1985年,我国从国际旱粮中心引进一批免检蚕豆种,在我国江苏、四川、浙江、湖北等八个省的试种中,发生蚕豆染色花叶病,各省检疫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了病情发展。去年国内各地调运种、苗等10万批次,发现几百批有传疫对象,也及时做出了处理。目前,植保部门已拟订出柑桔、马铃薯、水稻、小麦、甘薯、苹果等7种作物的产地检疫规程。在此基础上,各省建立了上述作物的种子、苗木繁育基地,为国家、集体和个体生产者提供无病种、苗,防止病种、苗传播蔓延,便利种苗流通,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植物检疫工作当前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植检法规建设尚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是要开展检疫工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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