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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盐业公司广东省公司 九个月发生运输事故二十起损失国家资财六亿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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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2-20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中国盐业公司广东省公司
九个月发生运输事故二十起损失国家资财六亿多
编辑同志:中国盐业公司广东省公司,九个月来曾发生运输事故二十起,共损失国家资财六亿六千多万元。这个公司运输盐斤,主要是靠水路,因此所发生的事故都是水运事故。以事故种类来分,计风灾九件,渗漏七件,触礁四件。其中以湛江、海口、梅县等支公司最多,各发生四件。
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一、对风向的消息掌握不够,没有防风的准备;不注意季节气候,对风灾的警惕性不高。二、没有建立健全的验船制度。过去盐业公司验船时很不认真,只是看看表面,填表了事,有严重地依赖保险公司的思想。如省公司交“开发”船载运盐斤,盐斤落船后,灰缝破裂,淹损芦盐一百二十四包;梅县支公司雇陈林先的船运盐,事故发生后,才知道船底“过于腐朽”。三、没有事先深入了解船户情况。如陈林先的船原定走潮汕三河线,梅县支公司没有经过了解,便雇用他从汕头运盐到兴宁,因航线不熟,曾两度触礁。四、运输工作人员麻痹大意。今年五月二十六日,湛江支公司雇琼安兴船运盐,因灰缝脱落,淹损食盐五百八十八担;九月三日又雇这条船装运,结果又在三墩港沉没,损失约值四百八十万元。我们认为广东省盐业公司领导方面对这一问题亟应引起注意,接受上述经验教训,加强运输管理工作,避免再发生类似事故。广东省商业厅通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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