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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公主岭妇幼保健院的婚检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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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3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发生在公主岭妇幼保健院的婚检事件
本报讯 9月23日上午,原定于10月1日结婚的吉林省公主岭市22岁的女青年张某由未婚夫赵某陪同去市保健院做婚前体检。
妇科滕副主任按惯例执诊。当进行生殖系统检查时,滕让张脱下短裤。张心情紧张,羞色满面,声称没病,恳请免检。滕不答应姑娘的要求,双方僵持数十分钟。张的拒检激起滕的不满,她怒气冲冲地对姑娘说:“不检查,谁知你是咋回事,你耽误了我多少时间,不检就出去!”张见大夫不予填表,只好就检。检查结束后,张向滕要体检表,滕把表向桌上一摔,厉声说:“下午来取。”
下午,张的未婚夫赵某取表。赵某拿到表后,见表上填有“已婚未产型”字样,痛觉张欺骗了他。
双方感情破裂,婚事告吹。晚上,张向父母哭诉委曲,全家人气愤已极。次日上午,张及家人去保健院找滕让其解释并责问她:“根据什么这样写。”此后,张又去公主岭市报社及市卫生局告滕有意侮辱。
10月6日下午,公主岭市医院在对张进行了认真检查后作出鉴定:“处女膜无破损。”保健院承认有错,由领导出面带慰问品两次去张家赔礼道歉,到双方单位为张恢复名誉并对赵某做恢复关系的工作,遭赵某拒绝。
姑娘因精神遭受难以承受的重创,整天啼哭不止,无法上班,几欲寻死,家人只好精心看护。与此同时,张家向保健院提出就张的医疗、护理费及工资、婚庆食品和外地来参加婚礼亲属的往返路费作经济赔偿。
公主岭市政府对这一事件极为重视,明确指示卫生局及保健院妥善处理,赔偿张家的经济损失,严肃处理滕某。
据了解,公主岭市保健院现已作出决定:免去滕的妇科副主任职务,停发其下半年奖金。
对此,一些群众愤愤不平地说:滕某的行为不仅是违犯职业道德的问题,还有个负一定刑事责任的问题。群众的意见,值得有关部门重视。
朱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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