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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认真对待婚前体检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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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3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应当认真对待婚前体检工作
编辑同志:我市民政局、卫生局联合发出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实行婚前身体健康检查,凭医院出具体检证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保证当事人婚后的正常生活,保证优生优育。这一措施已为广大婚前青年所欢迎,踊跃到医院进行婚前体格检查。
日前,笔者在某医院目睹“婚检”者交费后,领到体检表格,不需贴相片,就到各体检室体检。我想,如果有人明知自己不符合结婚健康条件,而找人冒名顶替体检,是容易混过关的。
“婚检”是一件十分严肃之事,建议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凡婚前体检者须先在体检表上贴上本人相片,并盖上医院体检专用章;负责体检的医生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婚检”工作。对个别不讲职业道德者借“婚检”工作报复、侮辱他人人格的要严肃处理,确保“婚检”者的合法权益。
广州 黎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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