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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不能“禁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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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31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竞争不能“禁争”
奚旭初
竞争机制进入承包,令人耳目一新,也给改革事业注入了勃勃生机。竞争,说白了,就是“谁有本事谁上来”,当然须是真本事而不是搞歪门邪道的“本事”。
然而由于旧观念的影响,有的主管部门不敢将竞争“一放到底”,嘴上说要竞争,事实却在“禁争”。“禁争”的办法就是事先“内定”承包者。即使该“内定”者不想“打擂台”,有关部门也要“三顾茅庐”,许下种种诺言,保证种种“优惠”,动员其“出山”。这还不算,要是听到有某人不在“内定”之列而跃跃欲试,则也要登门“做工作”,或直言或暗示,劝其“郑重考虑”。
这种做法与改革精神背道而驰自不待言,即使只从企业利益的角度考虑,也是有害无益。未经过竞争的筛选,仅靠“内定”拍板,只能在承包之始就给企业带来“内伤”,不利于充分发扬民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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