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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衣·马飚〔外一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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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03
第5版(文学作品)
专栏:

  绿衣·马飚〔外一章〕
  郑玲
莽林边缘之夜,有许多不知名的声音,黑暗纱幕上眨着的光亮的眼睛,也仿佛在向什么影子狂吠。这些声音很有磁性,很倔强,能使人产生一种共生感,联想到宇宙和人生,因此,时隔20年,仍然在我心中回响,如远钟。
20年前,我谪居边陲,孤零而愁郁,竟觉得自己就是长夜。幸有一位美山灵似的瑶族姑娘常来慰我的寂寞,教我辨认夜的声音。于是,我知道了许多珍禽异兽的名字,其中有个名儿最为魅惑,叫做:绿衣·马飚。
绿衣,也许是取“绿林豪杰”之意;马飚,许是形容这野兽跑起来如烈马之飚风。这名儿有如印度音乐,一听就能领味那个民族的特色。
起初,我想象这野兽既怪诞而又瑰伟,全身有着印第安人酋长的斑斓花纹,头上长着魔王的独角。后来才明白,“绿衣·马飚”不是用来称呼个别动物的,而是一个兽群的荣名,是一种精神的芳香,它的个体叫做斑狗,被当地山民尊之为“神狗”。山民说神狗的脑袋后面长着眼睛,脚上有火,能在黑暗中驱逐害兽保卫庄稼。若发现迷途的人宿在林中,便悄悄围着那人撒尿,使吃人的凶兽闻到它们的尿味,吓得逃之夭夭。
这传说的迷人色彩,促我多方打听,终于晓得斑狗比狼小,比狐大,没有虎的狞厉,也没有蟒的阴险。当它孤单单的时候,要实现自己的愿望,简直无能为力,它们之所以“神”,只因为它们具有一种天赐神授的特性——合群。
斑狗的毛是普通的黄褐色,眼眶不大,眼神却很广阔。也许是看出自身的软弱而需要团结吧,群体,成了它们生命的莽原的中心,当它们结合成群的时候,就象许多块焦碳投入洪炉,爆炸出兴奋的火花,生命力就沸腾起来了。
一种富有凝聚力的语言,使它们能共同找到最有利的活动地形,它们集合,然后各自隐匿,却又彼此息息相通。一旦嗅到野猪、野牛或马鹿的气味,便象一种骤然的威吓,从虚无中窜跳出来,跟踪追击。面对断岩、深涧一跃而过,追到斜坡或凹地,就把那庞大的动物团团围困,有的咬头,有的咬尾,有的咬胸腹,前后左右一齐进攻,使得那些比它们大几倍的野兽无法抵抗,只得拚命突围,而它们的耐性却优越无比,穷追不舍,最后总能把猎物俘获瓜分。
但是,斑狗群并非每次都旗开得胜,当它们胆敢与森林的王者——老虎争食的时候,也是会遭到惨重牺牲的。
几乎每次都一样,许多条首先上阵的斑狗总是被老虏咬死,浴血荆丛。而活着的谁也不肯逃散,似乎懂得在这紧急时刻,一个逃散,就会全体溃退。它们爱自己的群体。这爱是超过恐惧的。总是冲上去,冲上去,迎着老虎愤怒的雷鸣,忘了生,忘了死,洒着红草莓般晶莹的血滴,把恋战的迷醉激情相互传染,每条斑狗都狂吠着,撕咬着,象片片浊浪,只顾汹涌,汇成黄褐色的狂澜。此刻,它们已经不复是一群动物,而是一股泥石流,一道龙卷风,一种呐喊之上的眩晕。它们饿了,即是深渊饿了,被战得精疲力竭的老虎,将最终沦入这神秘的深渊,只留下残肢剩骸,记录着这场惊心动魄的以多胜少以弱胜强的血战。
经过人生的许多忧患之后,我并不想歌颂杀伐,但是,谁教他们生而为斑狗呢?纪伯伦说:“自然界的竞争不过是混乱渴望着秩序。”既然是大自然的秩序,当然也就是严酷的了。我想,生命总是在做它配备了要做的事,做得象绿衣·马飚这样戮力同心,把各人的能量发挥到极致,生命就可以在自己的顶峰升起一轮丽日了。
还它一座森林吧
还它一座森林吧,森林是长臂猿的想象力!
森林不是公园里优雅的小树林,森林是魅惑的世界。在那些莽藤、怪树和灌木丛中,有警告的呼哨,有纷争的血战,有垂死的呻吟,有突然迷途的危险,有吞吃或被吞吃的恐惧……
但是,森林绝不是凄凉的。在白骨支离的地方有欢乐的追逐,在雀巢倾覆的近旁有小鸟的啁啾,腐朽的树桩上舒展着新生的枝条,落叶的坟墓里钻出无数瑰丽的花朵,生命的蓬勃交替,挫败不了的欢愉,构成了森林的玄秘。
森林是一部天书,谁读懂了它?
——长臂猿!
长臂猿读懂了森林,赢得了最丰富的想象力,于是森林和它彼此呼应。它的双臂钟了森林之灵,能自由伸缩,相互补充,当它用这种卓越的“通臂”把自己吊在树枝上的时候,森林就为它揭开了生活的浩瀚。
那些巨人似的树木遮天蔽日,叶簇中蕴藏着高空的晕眩,长臂猿不但不怕粉身碎骨,反而庆幸找到了用武之地。它在树梢上旋风也似地转着圈子;荡个秋千,就跃过几丈宽的溪涧;越过大片树木,只需流星的一瞬。在它行动的时刻,它凌驾于繁琐之上,整个心身倾注于飞跃。那一圈围着眉眼的雪白的茸毛,是它青春的光轮,闪着灵智,发出异彩,于是韵律来了。韵律是无限的心灵的搏跳,心灵发出呼声,高亢而嘹亮,使老远的野兽都听到了它的群体的存在,不敢前来侵犯它们的领域。啊,多么伟丽的高音歌王,在森林里,它哪里不能去?何事不可及?它想办的都能办到,甚至可以在空中捉住飞鸟。
但有一天,不幸的命运夺走了它的森林。
森林造就了它,失去森林,即失去了生命的禀能。平地不是为它的体形而创造的,对它毫无用处。它的双臂太长、太长,动辄与地面抵触,以致走起路来不知所措,东歪西倒。它灵敏的感觉迟钝了,横溢的才华干涸了,目光呆滞,毛色暗淡,象个丧家之犬。曾经叱咤风云的翅翼般的长臂,再也飞不起来了,成了它的可怕的累赘。为了能摇摇晃晃地走几步,只好把双臂举起来——沮丧地“投降”了。
啊,多么可惜!
还它一座森林吧,森林是长臂猿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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