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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完备的按劳分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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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03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尚不完备的按劳分配
一、各种经济成份的分配
由于存在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局面,因而也必须存在多种分配方式和分配关系,不仅有按劳分配,还有按资金(生产资料)分配、按资本和劳动力价值分配、按风险分配等,呈现一种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交叉并存的局面。
二、两种公有制内部企业之间的分配
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企业之间是商品交换关系,各个企业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单位,同时要把工人工资同企业经济效益挂上钩,因而不同生产条件和经营管理水平,就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经济效益,从而影响工人的工资,造成不同企业的职工提供同量劳动却不能得到同量的报酬。
集体所有制采取自负盈亏,把经营成果直接与个人利益相结合,所以他们个人的收入,要受企业生产资料多寡优劣的影响,企业经济效益高低的影响。故不同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即使提供的劳动量一样多,得到的报酬也不会一样多。
三、企业内部个人所得
首先,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作为分配消费品的标准。而这个劳动量要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事实上是困难的。同时,劳动的质有无限差别,要把不同的质的劳动换算,可以作量的比较的劳动,也不是简单的,只能是一个近似值。
其次,劳动者所得的货币工资转化为生活资料,又会由于产品质量、价格、供求、利息率、时间差、消费方式等因素表现为许多差别和变化。故等量的货币工资,并不一定表现为等量的实际工资,因而又形成一个近似值。
综上所述,按劳分配在我国具有不完全性,其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水平低下,所以发展生产力是当前的主要问题。
(摘自1987年12月3日《社会科学报》 林德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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