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阅读
  • 0回复

美国和加拿大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10年内相互取消绝大部分商品关税和限制性条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04
第7版(国际)
专栏:

  美国和加拿大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10年内相互取消绝大部分商品关税和限制性条例
新华社华盛顿1月2日电 (记者赵子健)美国总统里根和加拿大总理马尔罗尼今天分别在两国签署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规定,从明年元月1日起,双方在10年时间里取消对对方绝大部分商品的关税和限制性条例。
里根在一份预先准备好的书面声明中说,这项协定对美加双方是互惠互利的。他希望“美加的范例”能为乌拉圭多边贸易谈判定下调子。
美国和加拿大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对贸易伙伴,1986年,双方的贸易额高达1500亿美元。1985年,马尔罗尼提出了建立美加自由贸易区的建议,旨在达成一项自由贸易协议,以此躲避来自美国方面日益强烈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打击。双方自由贸易的正式谈判于1986年6月开始。在经过长达16个月的断断续续的马拉松式谈判之后,双方终于在去年10月达成初步协定。在此期间,由于美国方面不愿妥协,加拿大曾一度退出谈判。
今天签署的修订文本规定,在从1989年1月1日起的10年时间里,美加两国取消对对方绝大多数商品和劳务的关税。双方的消费者将因此而获得好处。另外,除农产品和其他个别项目外,任何一方也不许对对方的进口或出口实行配额限制。
双方同意成立一个由两国律师组成的5人仲裁机构,负责解决贸易争端,主要是对美加任何一方宣布的反倾销或抵消关税进行裁决。
双方还就汽车、能源、投资等领域作出了互惠规定。由于加拿大担心来自美国强大的文化影响,双方在电影、电视、录音等文化产品贸易上的问题仍悬而未决。
按照法律程序,里根将把协定文本提交国会讨论,国会将在90天内做出决定。国会领导人已要求里根推迟提交文本,这样国会可以拖到今年大选后再对此进行讨论。
加拿大的反对派人士指责该协定侵犯了加拿大的主权,并发誓要抵制这一协定。由于马尔罗尼领导的进步保守党在议会中占据多数,预计该协定将轻而易举地得到议会批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