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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的价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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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04
第8版(副刊)
专栏:文化雅俗谈

  通俗的价值
  陈墨
通俗文学一向为文人雅士所不齿,轻而言之曰“不纯”,重而言之曰“低级趣味”,意思就是“下三烂”。但没想到,正因如此便失去了文学的根本。“通俗”原来正是文学的源头。
一部中国文学发展史写满了诸如此类的话:“通俗即活,高雅即死”。且说《诗经》在其成为“经书”之前,原多是些民间的通俗小唱,是为“风”。而作为“诗余”的词亦正起自于民间,源于一种通俗的情调和形式,一旦变为文学之“正宗”也就逐渐衰亡。代之而起的是作为“词余”的曲。其通俗之特性就更不必多言。然而一旦“不关风化体,纵好也枉然”,便失去了它真正的灵性。小说这种形式向为“街谈巷语”,自有其勃勃的生机,然一旦被招入文学的庙堂,也就完全改变了它的特质而变得面目全非了。
我们所说的“通俗”,更多的不是指狭义的“通俗文学”,而是指广义的“文学通俗”。亦即不光是指一种“通俗的形式”,而更主要是指一种“通俗的内容”,即通俗的价值取向。其实人类文学发展的历程大抵都是“通俗”的历程,即“走向俗世界”的价值发展历程。以西方文学为例,荷马史诗比之希腊神话是“俗”了不少,即从“神”走向了“半神半人”,从“神话”走向了“传奇”,这正是“通俗”之产物,且不说希腊神话本身也有许多“俗气”。然后是悲剧,又比史诗更俗。文艺复兴其实就是人的解放,对于文学的价值形式来说,便是打开了“通俗”的大门。其后浪漫主义比之古典主义、现实主义比之浪漫主义,无不是从神之“天堂”走向人之“俗世”。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之真旨,亦是进一步地走向更真实更深刻的俗人生。而我们今天的一些论者把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理解成一种“脱俗”之“雅”,那真是一种极大的误会,与西人现代文学思潮之真旨恰恰背道而驰。
以小说《棋王》震动文坛的阿城,大约是新时期“文学通俗”的最早的自觉的代表。写到《孩子王》与《遍地风流》,可以说是开拓了一个通俗的途径,而引来了文学与人生的活水。至于后来一些非传统的小说,不但将其小说的通俗的内容(价值取向)和通俗的形式(艺术规范)达到了一种较好的统一,还使其小说艺术创造和自己的人生达到了一种和谐。
总之,当我们把“通俗”不仅当成一种狭义的文学形式,而且将它作为一种广义的价值取向时,即不但把“通俗”作为一种文学艺术的价值尺度,而且也当成一种人生的价值尺度时,我们的文学和人生才会获得一种真正的活动空间,才会真正地走向“探索”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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