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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国家负担 增强自身活力 邢台农业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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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05
第2版(经济)
专栏:

  减轻国家负担 增强自身活力
邢台农业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经营
本报讯 河北省邢台地区分期分批对农业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目前全区139个农业事业单位都改为企业化经营管理,减轻了国家负担,增强了自身发展活力。去年这些单位总收入2400万元,盈利130多万元,已有89个单位实现了经费完全自给。
过去这些农业事业单位实行的是供给制,吃的是“大锅饭”,每年国家要补贴60多万元。从1980年起,邢台地区首先选择经营条件较好的巨鹿县打井队、南和县良种场、临西苗圃场等5个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经营管理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变统收统支为只给经营“本钱”,采取“定额补贴,亏损包干,增收留用,超亏不补”的管理体制。在具体实施上,不搞“一刀切”,视其经营能力,区别对待。
为调动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积极性,邢台地委、行署制订了4项政策:一是允许“事改企”单位在搞好主业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二是实行事改企的单位,财政原发的补助一、二年不减少;三是事改企单位不交纳所得税;四是事改企单位盈利部分可提取30%作为职工奖励基金。这些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增强了农业事业单位的活力,经营项目由过去的“单打一”发展为多种项目齐头并进。到去年底,全区“事改企”单位多种经营项目已发展到350项,经营收入增加了九倍,达到574万元。
(王金锋 任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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