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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良好的“投资磁场”——潍坊市增加农业投入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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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06
第2版(经济)
专栏:

  创立良好的“投资磁场”
  ——潍坊市增加农业投入的调查
  新华社记者 张百新 新华社通讯员 刘延禄 房启三
1981年到1986年,山东潍坊市农村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共计30.08亿元,平均每年5亿元以上,相当于同一时期中央、省对潍坊市农业投资的34.5倍。
其中来自农民的有28.6亿元,占总投资额的95%。
潍坊市农民向农业增加投入的热情为何不减?这是因为他们近年来逐步创立了一个农民多投入多得利、责权利密切相关的“投资磁场”。
法规化是“定心丸”
农民不敢放心大胆地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关键是担心将来再“归大堆”吃亏。针对农民怕政策变的心理,各地都延长了土地承包期。但农民并不把这认为是“长效定心丸”,他们说:“眼下的事还看不准,谁敢保证几十年以后?”
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潍坊市委、市政府认为实现承包关系法规化、制度化,才是农民所需要的真正的“定心丸”。1983年以来,他们逐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首先,市里下达文件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期至少15年以上,山区和沿海地区可以延至30年,同时允许继承;已形成规模经营的,根据承包户的要求,可签订更长期的承包合同。
其次,建立合同管理组织,切实保证农民生产经营的合法权益。从市到县都成立了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全市291个乡镇成立了农村经济合同管理站,具体负责农村经济合同的签订,并开展咨询服务,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审批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等工作。
安丘县自1984年以来,已先后制定了11个地方性法规,如《农村承包合同试行办法》、《农村各业承包责任制试行办法》等,使农民事事有法可依,心里踏实。在这个县的后范山子村采访,我们看到村民在给果树施肥打药,管理得十分细心。这个村200亩葡萄,今春平均每亩施土杂肥1万多斤,豆饼200多斤,优质化肥20多斤。我们问不怕变吗?农民回答:“不怕。一定30年,手里都有小本本哩(指合同书)!公证处都公证了!”
优惠政策的吸引力
昌乐县北唐吾乡有1.5万亩土地挂在山岭坡上,土质瘠薄,种不保收。为鼓励农民改善生产条件,这个乡实行“优惠政策促进开发,补贴政策资助开发,返还政策保护开发”,有效地调动了千家万户搞开发增加积累的积极性。乡里明确规定:对于家庭自己投资兴办的小型工程主权归户所有;凡在集体统一规划的前提下,主动治山整地,改造荒沟发展林果的,谁治理谁承包,并且免收3年的土地提留;自觉搞投入,改善土地条件的,给平价柴油或收半数的机械耕作费用;凡开发难度大、效益低的项目,集体免除其义务工,并给予一定数量的粮食、资金补助;对于老果园或原有承包项目的管理,每年从提留中返还5%,以提高承包户增加投入的能力。
我们在采访中,看到其他的县、乡、村都制定了鼓励农民增加投入的优惠政策。靠这些优惠政策,近几年,潍坊市225万亩“五荒”得到开发利用,全市农民每年投资7000多万元,搞农田水利建设。市农委的同志告诉我们,如果这些项目靠国家投资,几十年也难以搞起来,用政策调动农民的投入积极性,“投资磁场”就会产生巨大的“磁效应”。
“工换工,逐年清”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劳动积累仍然是增加投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重要措施。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几年潍坊市搞农业基本建设,常年不断线,既有几十万人上阵的大型工程,也有一家一户的小型施工,有统有分,灵活多样。
在新的形势下,继续搞大型的“会战”,群众为什么不厌烦呢?关键是用工政策合理,“工换工,逐年清”,不再搞过去“一平二调”的“大锅饭”。
过去搞一些跨县、跨乡镇村的大型农业基本建设工程,尽管也唱“工换工,几年清”,但实际上“工换工,换不清”,使一些人只出工不受益,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而近几年,各县、乡镇按照总体规划,算清投工规划帐。或者采取轮流治理办法,逐年算清投工帐,或者受益单位把不受益单位工日作价,逐年付清投工款。有的还采取以劳入股,按股分红的办法。
群众说,开的地,大伙种着;修的路,大家走着;栽的果,到户管着;治的水,大伙喝着,还有什么理由不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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