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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场分开 专业承包 规模经营 宜春集体林场获得生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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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06
第2版(经济)
专栏:

  政场分开 专业承包 规模经营
宜春集体林场获得生机
本报讯 江西省宜春地委、行署在深化林业改革中,逐步引导乡村集体林场实行政场分开、专业承包、独立经营,使这些林场由“死经营”变成活经营。现在,全区由集体林场经营的104万亩以杉松为主的成片用材林都管护得很好,活立木蓄积量达400多万立方米。各场多种经营项目丰富多彩,山权所有者、林木经营者的收入逐年增加。
宜春地区500多个乡村集体林场大多建于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前期,过去在旧的管理体制下,国家年年补贴,“老表”年年上山,可是造林难,管理更难,林场经济效益差。地委、行署对多年来结成的“疙瘩”,用改革的手段一步步地解开,理顺林场内外经济关系。
首先,理顺“保”“放”的关系。地区结合林业“三定”进行筛选,将241个规模小、经营差、农民嫌弃的场,由村民委员会转交给林业专业户承包经营,或者打入荒山荒滩造册,划给农民作自留山。允许其享有法定的权益。二、实行政企(政场)分开,集体林场从行政附属物、干部“小钱柜”中解脱出来,成为经济实体。三、区别投资投劳的性质,理顺林场与村乡,林场与场员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
(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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