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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其芳与诗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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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07
第8版(副刊)
专栏:大地

  何其芳与诗派
  卞之琳
新(体)诗评家、选家,要划分流派,有时候会遇到困难。一个流派本身就往往情况复杂,又与别的流派难免互相错综。“五四”以来,《新月》诗派和《现代》诗派,先后都有过不小影响,也有过不好名声。当时写过诗、如今还健在的,尽管最初发表途径上或艺术风格上多少和它们有过关涉,现在往往不大乐意自己被人家指为和它们沾了边,这完全可以理解。
蓝棣之同志曾应人民文学出版社之约编过一本《现代派诗选》(1986年出版),现在又应约编一本《新月派诗选》。我有些旧作入选了前一本,当然还有些要选入第二本,我都不在乎,除非说个别首入选得太不象这一派或者那一派。前不久他找了我闲谈。我随便问他编《新月派诗选》选不选臧克家的一些早期诗。回答是否定的,说是不敢,正如他编《现代派诗选》的时候不敢选艾青的一些早期诗。这不出我所料。
至于何其芳,他人已不在了,不会表示同意不同意他的一些早期诗选入了《现代派诗选》。事实上他最初也确是以在《现代》月刊上发表了一些诗而为人注意的。另一方面,大约也就在1932年吧,他和我开始相识的时候,谈到写诗,曾告诉我他学过《新月》诗派,却从没有给我看过他这一类诗稿,而我在他和同乡好友自办的《红砂碛》上读过署名“秋若”的一些诗,也不曾想到就是他自己写的。近些年来我才知道他在1930年秋冬之际和我彼此并不相知而碰巧同时写过诗。我在1931年新月书店出版的《诗刊》第二期上发表几首诗以前,他倒是在当年《新月》月刊上用另名发表了百多行的一首诗(今见罗泅编《何其芳佚诗三十首》,重庆出版社,1985)。那当然表现了《新月》诗派初期太不成熟的模式,硬算字数分行、形式均齐的“方块诗”。但是他同年稍后发表在《红砂碛》上的12首诗(今亦见罗编《佚诗三十首》)却基本上是堪称道地的《新月》派诗,形式上顺应了这派诗中较为合理的格律趋势,字数整齐匀称中顿数也整齐均匀,个别首(《我埋一个梦》)还突破了“方块诗”格式,接近了后来创刊的《现代》杂志发表最多的那一路自由诗。从这里已多少可以看出其芳日后写诗在形式上变化再变化的旋进缘源,无怪他在50年代初开始不惮论说“现代格律诗”。他最后的主张,可能与在先的少数格律诗论者和实验者不谋而合,发展了闻一多以“音尺”建行说,突出了关键的一点:破除“方块诗”的框框,以“顿”(也就是“拍”或孙大雨首先提出的“音组”)为节奏单位来建行。这个篇章的诗行节奏基础单位的意义和运用,却至今还被一般新诗行家以至何其芳诗艺研究专家实际上认为不屑或不值得了解,殊不知有了这一点认识,不限于写新格律体诗,连写起自由体诗来也会更能自觉操纵工具,以达到自己要达到的音响效果。
最近翻看四川万县师专编行的《何其芳研究》第六期(1984),读了何其芳《论新月诗派信》(附:吴奔星《跋》),我觉得他还是也许正因为有过切身体会,把一般人对于这个诗派情况的流行说法矫正到比较实事求是,虽然他写信已在“反右派”运动开始了的1957年7月的政治气压下,难免还有些“左”。
他在信中澄清的一点,我认为应是常识而很重要。他不赞成一般人以陈梦家1931年编的《新月诗选》划线定派,说“《新月诗选》主要还是陈梦家个人的工作,不能算作‘新月诗派’共同的活动”。首先在《新月》上发表诗而为世所知的臧克家没有诗被陈梦家选入。他编的《诗选》,是纯属偶然。我在《诗刊》上发表过的几首诗被收入,就没有征求我的同意(因此也收入了我自己早已一见发表就厌恶的个别诗)。这就证明其芳所说的合乎实情。
其芳否定陈编《新月诗选》作为这派诗的界限,当然无意要打开它的门户,把自己和别人也塞进去,也无意方便别人,从那里脱身。我现在证实与附和他这种说法,也无意要洗刷自己或把别人拉下水——归入历史上的《新月》诗派或《现代》诗派。我提请注意其芳的诗派论,无非认为它对我们划分历史上的诗派以至现在的任何派而避免简单化,会有启迪作用,会有裨益。诚如吴奔星同志所说:“如何评价新月诗派仍然是可以讨论的”,其芳在信上所说的当然是还不能看作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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