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6阅读
  • 0回复

责、权、利为何难统一?——徐州矿务局采访印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13
第2版(经济)
专栏:承包经营在1987年

责、权、利为何难统一?
——徐州矿务局采访印象
本报记者 王彦田
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如何正确处理煤炭行业局、矿间的关系,是一个迫切问题,并成为承包经营能否继续健康发展下去的一个关键。徐州矿务局5年承包显露出的问题引人深思。
进入1987年第四季度,拥有10万职工的徐州矿务局已提前两个月完成了对江苏省的5年煤炭产量和减亏总承包。记者在该矿务局采访,却没有感觉出这里有轻松喜庆的气氛。局、矿两级干部正为下一个3年承包忙碌着,局干部跑省,矿干部跑局;局里开大会,矿上开小会,像处在临战状态。即将结束的5年承包怎么收场?将开始的3年承包如何进行?局和下属的13个矿,各有各的难处,各有各的想法。记者正好赶上这个“看热闹”的机会。
到矿务局的第二天,记者旁听了全局矿长、书记讨论后三年承包条例的会议。各矿负责人直抒己见。意见的焦点:一是局里政策多变,政策不兑现;二是矿上责、权、利不统一。五年承包,各矿有完成基数的,也有没完成的,会上局长却宣布,无论局欠矿的钱还是矿欠局的钱,现在“一笔勾销”,老帐不带到后三年的承包中。
意见的依据何在?旗山矿有6000职工,是局内采煤手段较先进的矿。1983年矿向局承包时,产量、上交利润等承包指标一定5年不变,超产后煤矿有权加价出售煤炭,超利润矿上留成。但在执行中,局方却违背了定死基数的合同,产量基数每年递加1万吨,利润指标年年加码。矿上按超承包基数规定应得的大部分利益被局里拿走了。旗山矿党委书记说:“现在煤炭的价格低于价值,矿上只有千方百计增产超基数部分,才能得到实惠,但是局里不兑现,也就挫伤了矿上的积极性。”大黄山矿是萎缩性矿井,开采难度大。负责生产经营的贾副矿长介绍,5年承包,他们主要靠提高开采强度、加强内部管理来维持采煤量每年略有上升。但承包中局对矿的超利润分成政策不兑现,矿上对职工的生活欠帐有增无减。另外,消防服务队设在大黄山矿,由该矿出车、出人、出费用,却要服务周围几个矿。
有近万名职工的庞庄矿是全局年产量最大的矿。5年承包结算下来,恰是这个最大的矿没有完成指标。这个矿的总会计师反映,局里每年不断提高矿洗煤厂的一个关键指数,这样5年下来少算了庞庄矿78万吨煤,而这个数超过了矿欠局的承包数。承包合同规定,局对矿实行“五保”,即保证煤的运输、销售、材料的供应、劳动力补员、信息传递等,却没有具体指标,更没有考核与奖罚办法。矿要承包的产量、利润、减亏、安全生产等却个个是硬指标。这种承包只对矿有约束,是单方面的承包。更为难的是矿不是独立核算单位,人、财、物权由局里掌管,矿只有产权。在坨城矿,矿长赵世歧感叹,上边规定矿长是七个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生产任务、企业效益等),但矿不是企业,矿长也不是法人代表,为什么让矿长当第一责任者?
对各矿提出的意见局里怎么看?局总会计师冯宝根谈了自己的观点。徐州矿务局对各矿的政策之所以难兑现,有两个难题:一是局对省承包,基数过高,大大超过煤矿设计能力,而徐州局又是个百年老矿,矿井长期超强度开采,虽然有的矿已作出很大努力也难以完成基数,所以不好罚;二是采煤受自然条件制约很大,基数也很难定得准。
记者问:局里对解决基数定不死,奖罚不兑现有什么想法?冯答:在现行体制下,局里准备设立一部分基金,用来调整每年各矿因自然条件减产的部分,但资金来源也是大难题。矿务局局长陈引亮说,准备把局机关的业务职能部门独立出来,通过同矿签订合同的方式来解决局在承包中的职能保证和考核问题。但这样矿上的责、权不统一却仍难以解决。冯宝根向记者介绍,局是独立核算单位,是法人,矿不能独立,目前煤炭系统大体都是这个样子。国家、省对下边定产量、资金、贷款都以局为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是局而不是矿,这不是局里单方能够解决的问题。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如何处理局、矿间的关系,是很值得研究的迫切问题。
确实,没有责、权、利统一的承包谓之“瘸腿”承包,走不快,也走不下去。记者在这里的所见所闻,也许能够为煤炭工业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提供某些有用的情况。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