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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外贸体制 下放对邻国贸易经营权 西藏去年进出口总额近二亿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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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13
第2版(经济)
专栏:

改革外贸体制 下放对邻国贸易经营权
西藏去年进出口总额近二亿元
新华社拉萨1月12日电 (记者张春保)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责权利三统一的新型外贸体制,使西藏外贸进出口业务迅速发展。据统计,1987年西藏进出口总额近2亿元,比1984年增长2.4倍,其中外贸出口总额翻了两番,出口创汇翻了近三番。对尼泊尔的边境贸易额每年以50%的速度增长。
1984年以前,西藏实行经营权高度集中的外贸体制,无论是海外贸易还是邻国边境贸易,都由自治区外贸公司独家经营,企业缺乏生机和活力。
从1984年开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外贸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实行各外贸企业责权利三统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下放了对邻国贸易的经营权,允许各外贸企业直接经营邻国边境贸易,直接收购和销售进出口商品。
西藏外贸体制的改革,充分调动了各地区、各部门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积极性,使西藏外贸出现出口创汇和盈利同步增长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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