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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为何这样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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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1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有问有答

辞职为何这样难?
编辑同志:
我现年51岁,中共党员,认字不多,1956年参加工作,1984年5月开始任县工会副主席。几年来,由于年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等原因,我数次向有关领导提出辞职,并保证做好组织分配的一般工作,不计较个人待遇。但我的要求总得不到解决。最近,我又为这件事找领导,答复仍是“暂不解决”。求你报指教,我该怎么办?
河北南皮县总工会 杨树堂
杨树堂同志:
人民日报群众工作部将你的来信转我处,现谈几点意见供参考。
你觉得不能适应岗位要求,主动提出辞职,是一种积极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应当受到欢迎和尊重。
作为组织上来说,应当及时听取、研究和解决你所提出的要求。1986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几个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不胜任现职,或不愿意担任现职的干部,如本人提出辞职,应予批准。”要看到,一个领导干部认为自己不能胜任工作,而主动要求退下来,这本身就是贯彻干部能上能下原则的自觉行动,也是实行干部制度改革,使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朝气和活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显然,硬让一个认为自己不胜任工作,不愿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继续留任,于事业和本人都没有什么益处。
当然,对提出辞职的干部的情况要注意作具体分析。有的干部可能因为客观环境较困难,工作一时难见成效而辞职;有的干部可能在改革中因某些政策界限不明确而造成了工作失误而辞职;有的干部可能因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但工作方法不当招致少数人不满而提出辞职。对于诸如此类的情况,组织上要认真了解,正确判断,对症下药,做好思想工作。如果确实是本人感到不能胜任工作,也不愿意担任领导职务,而主动提出辞职,就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准。
值得指出的是,调整不胜任现职的干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对要求辞职的干部,主管领导要亲自谈话,公正评价他们的工作,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弱点。调整各级依法任命的干部,还应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干部到新的工作岗位后,组织上要继续给予关心和帮助,使这些同志在适宜的工作岗位上扬长避短,继续作出新的贡献。
中央组织部 马瑞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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