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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公布集体农庄新章程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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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15
第7版(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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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公布集体农庄新章程草案
新华社莫斯科1月10日电 此间《消息报》今天公布了苏联新的集体农庄章程草案,供全民讨论,随后将提交于今年3月召开的全苏第4次集体农庄庄员代表大会审议。
苏联现行的集体农庄章程是18年前通过的,它的许多条款,已不适应发展农工综合体一体化进程的需要。因此,决定对现行的集体农庄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
新的草案强调指出,集体农庄在完全独立自主、自我管理,民主经营原则与国家领导相结合的基础上,在经济核算和自筹资金的条件下工作。集体农庄有权规定销售部分计划内产品和全部超计划产品的价格。它还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跨单位、农工联合企业和农业公司等活动。
新草案还肯定了集体承包是集体农庄组织劳动和刺激的主要形式,同时采用家庭承包、个人承包和其他承包形式。
在发扬民主方面,新草案提高了集体农庄庄员大会、作业队的农庄庄员会议在解决生产和社会问题方面的作用。譬如,集体农庄庄员大会有权撤销集体农庄主席的职务,有权决定宅旁园地和个人副业饲养牲畜和家禽的数量。
草案对个人副业的规定作了一些新的补充,确认集体农庄庄员家庭的个人副业是社会主义农业生产的一个组成部分。
目前,苏联的农业产值有近一半是靠集体农庄提供的。全苏每个集体农庄平均有6500公顷土地和大量的农业机械。
苏联修改集体农庄章程是为了发展集体农庄的民主管理,提高农民从物质利益上关心利用土地和发挥集体农庄拥有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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