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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木材厂盲目引进耗费巨款 国家和工厂受损失主要责任者却易地为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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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16
第2版(经济)
专栏:

株洲市木材厂盲目引进耗费巨款
国家和工厂受损失主要责任者却易地为官
编者按 引进设备,先要调查论证,切实可行才能签合同。这是常识。株洲市木材厂耗费71万美元的引进项目,竟然先签合同后补“可行性报告”;主要设备是意大利的,却跑到日本、香港考察。这些奇怪现象说明,这起盲目引进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并非完全由于“常识不够”“经验不足”,它反映了这些国家干部和企业的负责人,不惜牺牲国家、企业的利益,为自己换到出国、彩电之类的好处。这样的责任者难道不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理吗!
据新华社长沙1月15日电(记者张勇、通讯员梁吉全)湖南省株洲市木材厂耗费71万美元盲目引进一条板式家具生产线,投产两年竟然没有生产出一套家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全厂职工每人平均负债达5000元。这一责任事故至今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而主管引进和考察的项目负责人、原厂长却易地为官,于去年5月当上了株洲市木材公司党委书记。工人们对此愤愤不平,有的说:“工人在禁区内抽支烟要罚15元,当厂长造成几百万元损失怎么一走了之!”
株洲市木材厂引进板式家具生产线的合同是在1984年10月的湖南省首届对外经贸洽谈会上仓促签订的。工厂通过湖南省进出口总公司进口公司从香港义年益机械有限公司引进一条年产1万套(6万件)中密度纤维板板式家具的生产线,花费外汇71万美元,加上配套工程投资,共计折合人民币470万元。然而1985年设备陆续到厂后,才发现整个工艺设计不符合要求,生产能力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1/3,不少设备破损或部件残缺,有1台还是旧的。生产线安装后,经港商、厂方和意大利专家11次调试均未成功,其中油漆线根本无法使用。仅调试费就耗掉13万元,真是花巨款“引进”了一场灾难。为什么这个引进项目一败涂地?
一是先签合同,后补“可行性报告”。1984年11月1日签合同,而正式的可行性报告是12月份才写出来,为掩人耳目,在封面仍打出“1984年9月”的字样。原厂长张祖诒承认,他连合同具体条款都来不及看就签字了。由于缺乏常识,又盲目相信港商,使设备选型漏洞百出,工艺流程无法配套。可笑的是,木工线和油漆线互不相干,一个只适合做空心板家具,一个只能漆实心板,就是引进成功了,也无法组织生产。出了问题后,港商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二是进口意大利设备,却去日本、香港“考察”。按惯例,考察设备应在签合同之前,而这个项目则是在合同签订4个月后、货物已装船发运时,才“应港商邀请”出国“考察”。7人组成的考察团,以省林业厅一位副厅长为团长,株洲市一位副市长任副团长,厂长张祖诒等为团员,旅费、食宿费等均由港商提供。考察团明知引进的主要设备均由意大利生产,却听任港商摆布,去了日本和香港。7位考察人员中无一人懂得油漆工艺,在长达20多天的“考察”中,他们只参观了几家家具小厂,根本没有看到工厂订购的成线的木工和油漆设备,也没看到一套这种生产线生产的板式家具。唯一的收获是:每人抱回一台18或20英寸的彩电。尤为严重的是,港商知道工厂订购的设备不能适用国产油漆,便提出改由进口光敏油漆配合使用。原厂长张祖诒等人竟在香港与港商签署了补充协议,“愿以光敏油漆配合”。而这种漆价格昂贵,国内极少供应,若是进口,生产1万套家具就要再增加50万元成本。由于这项“补充协议”使我方最后丧失对这套不配套的生产线索赔退货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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