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9阅读
  • 0回复

违法不究 政令难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1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违法不究 政令难行
1983年至1985年,我区水泥厂擅自采取提高水泥、水泥纸袋价格和水泥包装份量不足等手段,获取非法收入近14万元。经物价部门查证落实,区人民政府1986年4月决定:没收部分不合理收入,限在1986年年底交完9.4万多元,并处以罚款9400多元。这个决定已下达一年多,水泥厂至今分文未交。
为什么10余万元的罚款和没收款分文未收回?为什么被罚单位竟敢拒不上交?我区有关领导人对此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这宗案件究竟如何了结?人们拭目以待。
贵州六枝特区 勤奋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