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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买袜子要凭机票说起——联邦德国的《商店关门法》之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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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16
第7版(国际)
专栏:联邦德国通讯

从买袜子要凭机票说起
——联邦德国的《商店关门法》之争
本报记者 江建国
去年10月的一天夜晚,西德一个银行家的太太赴法兰克福机场接她远道而归的丈夫,不巧半路上丝袜扯了一道口子,她就到机场内的希勒尔妇女用品商店去,想买双新袜子换上,不料售货员竟要她出示机票,否则不能卖。这位太太大惑不解,虽经争辩、抗议,售货员不为所动。究竟怎么回事呢?原来,事情关系到西德一道法律——《商店关门法》。
《商店关门法》1956年11月在西德议会通过并付诸实行,至今仍有效。它规定,下午6点半商店必须关门。作为交通枢纽的机场本来可以例外,不知是哪个竞争对手暗地告了状,致使有关当局作出规定:自1987年10月1日起,机场内百余家商店也不得例外,下午6点半必须关门,在平日6点半以后或星期日、节假日擅自售货的商店,其店主将被罚款,最高达50万马克,甚至坐牢半年;旅客凭机票可以例外。这就引出了上面看似滑稽的故事。
当年制定这条法律的考虑有限制劳动时间的因素,更重要的是保护50年代兴起的大型超级市场,使它们不被汪洋大海似的零售小商店吞没。由于商店关门时间限制过死,顾客不得不赶在商店下班之前匆匆把生活必需品购全,因而大多光顾商品齐全的超级市场,也就没时间进小店了。据统计,在竞争激烈的食品零售业,西德10家最大的综合性商场所占市场份额从1978年的30%上升到现在的50%,许多“夫妻店”在这种竞争下只好关门大吉。据估计,每年有3000家小零售店被挤垮。
目前,要求取消《商店关门法》的呼声在顾客和小零售商中日益高涨,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取消该项法律是促进私人消费的一个途径。主张彻底的市场经济的自由民主党也力主取消限制,经济部长班格曼主张放手给企业以行动自由,增强商业活力。一些大城市援引例外规定,冲破限制。
作为大零售商代表的“联邦大中零售商企业联合会”则全力维护既得利益,反对修改《商店关门法》,他们游说议会,声称延长营业时间不会促进消费,徒增商店的开支而已。而社民党和工会以及某些妇女组织则以保护雇员健康、限制工时、让妇女有时间操持家务为名同样反对触动这项法律。由于存在这样一个强大的“院外活动派”,《商店关门法》30年来竟成为西德政界“一块烫手的铁”。
这场《商店关门法》之争实际上反映了西德政府刺激国内经济的一个侧面。去年以来,鉴于国内外舆论都要求西德政府采取措施刺激国内消费,西德政府在去年12月初通过的刺激经济增长措施中,将修改《商店关门法》列为一条,许诺在今年上半年拿出一项法律草案,允许服务行业可以在指定日子内晚上开业。这样总算在取消限制方面迈出了一步,也算实践了大选时联盟党和自民党达成的协议。但是,西德零售商业的自由同美、日、英、法等国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从这一方面看,西德在刺激国内私人消费方面无疑还大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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