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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外贸体制改革 扩大外汇调剂范围 今年起进一步放开外汇市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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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20
第2版(经济)
专栏:

配合外贸体制改革 扩大外汇调剂范围
今年起进一步放开外汇市场
本报北京1月19日讯 记者施明慎报道:我国将从1988年起,取消用汇控制指标,进一步放开外汇市场。这一消息是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会议上得到的。
1987年我国出口收汇增长较快,进口用汇略有下降。各地金融、外汇管理部门积极落实国家鼓励出口创汇的政策和措施,采取多种形式,促进外汇资金的横向融通,并且严格控制了重复引进,引导企业把外汇用到出口创汇项目和其他生产型项目上。如何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进一步放开外汇市场,扩大外汇调剂范围,放开调剂价格,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陈慕华行长在谈到今年金融政策时指出,为了加强外汇、外债管理,配合外贸体制改革,要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在北京成立全国外汇交易中心,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逐步建立外汇调剂中心,开展外汇现汇和额度的调剂业务。外汇调剂价格可根据供求状况实行有管理的浮动,必要时规定最高限价。外汇管理部门要会同银行、海关建立全面外贸出口收汇的核销制度,建立健全有关外汇的帐务管理办法,完善全国外债统计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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