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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召开宽大处理会 依法对五十九名骚乱事件参加者宽大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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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2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拉萨召开宽大处理会
依法对五十九名骚乱事件参加者宽大处理
新华社拉萨1月21日电 (记者朗杰、柴怀吉)拉萨市公安司法部门今天上午召开宽大处理会,依法对59名参加拉萨骚乱事件的人作出宽大处理,解除审查。
拉萨公安司法部门是根据这些人在骚乱事件中的具体事实和受审查过程中的表现,并考虑到班禅副委员长的建议,对这些人作出上述宽大处理的。
1987年9月27日和10月1日,在达赖集团的策划和煽动下,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在拉萨制造了两次骚乱事件,其中10月1日的事件尤为严重。公安司法部门根据有关法律和西藏自治区及拉萨市的有关规定,先后收审了这两次骚乱事件的一批组织策划者和积极参与者,以及少数鼓吹“西藏独立”的人。经过三个多月的审查,已查明了这两次事件的组织策划过程。
拉萨市公安司法部门负责人朗杰在今天的会上说,在收审的人中,有少数犯罪分子还需要继续审查,多数人的问题已经查清。根据班禅副委员长最近来藏视察工作时提出的对参与这两次骚乱事件的人员尽可能从宽处理的建议,公安司法部门经过研究,决定依法对59人作出宽大处理,其中56人的行为已程度不同地构成犯罪。根据他们的犯罪情节和受审查过程中认罪服法的具体表现,给予宽大处理。另外3人,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微,又有所认识,决定解除审查。
朗杰说,1987年10月28日,我们曾依法宽大处理了13人,今天又宽大处理了59人。这再次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体现了政府对误入歧途的人采取的教育挽救的方针,也体现了班禅副委员长对西藏工作和西藏人民的关怀。他说,公安司法部门一向严格依法办事,我们要坚决地、毫不动摇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他还警告少数至今执迷不悟的分裂主义分子,只有认清形势,停止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活动,主动向政府坦白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的出路。
拉萨市部分居民委员会的代表和一些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的代表也在会上发了言。他们希望这些得到宽大处理的人做遵纪守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公民,做爱国爱教的僧尼。积极参与拉萨骚乱,自己跌进火堆烧伤了胳膊、手脸的强巴单增在会上说,我犯下了破坏祖国统一的洗也洗不净的罪行,但是政府仍给我治好了伤,并给予许多照顾,我从内心向政府和人民道歉并悔过。感谢政府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今后我一定改恶从善,做一个维护民族团结,守规矩的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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