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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的构成成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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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24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文学作品的构成成分
蔡毅在《大西南文学》一九八七年第十期撰文认为,无论哪类文学作品皆是由事、情、意三种成分或说三个基本层面所构成的。事,即事件、故事、细节、景物等,它处于文学的最外层;情即情绪、情味、情致、情感等,它属于中间层;意,也叫意蕴或人理,包括意旨、意图、理念、理趣等,它是一种哲理的升华、思想的结晶,居于核心地位,具有主宰统领全体的功用。在具体作品中,这三种因素本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在实际创作中,能写好事者,算是进入了文学的第一道关;在写好事的基础上进而写好情,那又升高了一步,上升了一层;若能在写好事和情的基础上再写好意,则可以说是登堂入室,进入佳境了。由于意蕴相对而言总是居于文学的最深和最高层,故对它的挖掘开发总是比追求事、情更艰难更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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