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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关于进行结束武器捐献运动工作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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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2-28
第1版()
专栏:

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关于进行结束武器捐献运动工作的通知
全国人民在高度爱国主义的鼓舞下,热烈响应本会六月一日的号召,展开武器捐献的运动,这一运动于本年十二月底即将胜利完成任务。截至十二月二十六日止,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实收到全国各地缴款已达四万七千二百八十亿余元。目前除个别省、市和单位尚未完成缴款任务外,绝大多数的省、市和单位均已超额完成了原来认捐的数字。本会现已实收之缴款总数已超过了十月三十日全国各地认捐总数百分之十九。为了保证捐献工作的圆满结束,各地抗美援朝总分会和省、市、县(旗)分会应即适时地进行如下工作:
(一)各地总分会、省、市、县(旗)分会于本年底收款完毕后,应对捐献运动加以总结,肯定成绩,纠正缺点;对武器捐献运动中的工作模范和捐献模范加以表扬;并通过群众性的总结工作,深入爱国公约的教育,鼓舞群众爱国热情,开展增产节约以继续支援抗美援朝运动。
(二)各地应即清理账目并于明年一月向群众公布。兹规定:
1.抗美援朝总会公布各大行政区,各省和各大城市的捐献总数;各大行政区的总分会公布所属各省、市的捐献总数;各省分会公布所属市、县(旗)的捐献总数;各县(旗)公布所属各乡或行政村的总数;各乡或行政村公布本单位捐献人的姓名及捐款数目。
2.各大、中、小城市的分会和各工矿、企业、学校、机关、团体、军队等各个捐献单位应依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公布捐献人姓名和捐款数目。
3.公布办法:有报纸的地区应在报纸上公布,并在电台上广播公布;没有报纸或广播的地区,可用张榜等办法向群众公布。不管采取什么办法,都必须向群众公布,并征询有无错误,核对确实,解答疑问,作好一切结束工作。
(三)各地总分会、省、市分会于捐献运动结束后,应将当地各阶层人民的认捐数字(如工人、农民、工商界、学生、文教界、机关、团体、军队各若干等)分别统计清楚,作出表格连同总结一并用书面报告本会。
抗美援朝武器捐献运动的结束工作是和认捐及收款工作同等重要的,本会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商同有关各方面认真地、毫不草率地将结束工作做好。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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