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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舞蹈观念更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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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26
第5版(文艺评论)
专栏:

有感于“舞蹈观念更新”
于平
新时期以来,舞蹈评论界交锋较多的是关于“舞蹈观念更新”的争鸣。不过,这一问题的提出并不等于问题的解决,甚至不等于完全提出了问题。通过“舞蹈观念更新”命题的争鸣,我们发现,要真正开拓舞蹈的新境界,新视野,新观念,不仅要对传统文化背景上的舞蹈观念进行深刻反思,还要对现代社会环境中的舞蹈观念更新者自身进行观念的更新。后者在某种意义上更为重要。
舞蹈界一直十分关心传统文化背景上的舞蹈观念,穷究中国古典舞的古典精神何在,求索民间舞经久不衰的生命力何在,都说明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但这一关注显然有所疏忽,并未充分注意到传统文化也包括我们现代人的文化心理结构本身。“仿古乐舞”的层出不穷,作为新时期最重要的舞蹈现象,曾引起不少舞蹈评论家的关注。有人认为舞蹈家应把艺术触角指向当代社会生活而不宜过份热衷于倒腾那些假古董;也有人认为这能培养民族的自豪感,而且“轻歌曼舞”(指“仿古乐舞”)总比“劲歌猛舞”(指所谓“新潮歌舞”)更有助于培养观众健康的审美趣味。正如我不主张我们的舞蹈家去包办青年们自发而起的纯娱乐性的“劲歌猛舞”一样,我也不主张我们的舞蹈家去争当复活“轻歌曼舞”的古舞稽考家。因为这二者对舞蹈艺术的社会功能的认识并没有本质的差异:中国古代舞蹈的搔首弄姿,是因为当时以华筵炫色、青楼调笑为其主要功能;舞蹈界对摇摆作态的“新潮歌舞”的非议,主要也是认为它以满足观众的感官刺激为目的。也就是说,在形态上标为“新潮”的“劲歌猛舞”,就其功能而言,顺应的仍是传统的文化心理结构。当然,面对现代观众的“仿古乐舞”还具有提供舞蹈文化史知识的职能,但这已是另一层面上的问题了。
既然传统文化背景上的舞蹈观念不仅仅是从前人手里承继下来的活舞蹈以及根据考古文物、历史文献可能复活的舞蹈所体现的艺术观、人生观;而且是我们当代人、尤其是当代舞蹈家文化心理结构中关于舞蹈的总的看法;那么,“舞蹈观念更新”进程中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是更新“更新者”的观念。有些舞蹈家认为更新舞蹈观念主要是更去中国传统的那种“浪摇莲摆、扭捏作态”的舞风。但其实,他们那种把欧美现代舞表现人生、揭示人的内心世界的运动方法简单化为动作模式加以袭用的做法,与那种将自由人体的心灵自缚于某种已成为历史的舞蹈形态中的做法并无区别。这类将心灵囚禁于某种先在的动作模式的做法,或许还是更可悲的。
那么,经过在传统文化背景上的舞蹈观念的反思,我们应如何在现代社会环境中更新舞蹈观念“更新者”自身的观念呢?我以为首先要做的,是从“为舞蹈而舞蹈”、“就舞蹈论舞蹈”的狭窄视界中走出来。不要一谈民族传统,就沉迷于那些精美的舞蹈形态,而一谈时代风貌,关注的又仅仅是舞蹈形态上的变异。实际上,我们的舞蹈自身都已在拓宽自己的活动领域:它进入现代社会的交际活动,进入中、老年人的保体健身活动,进入青少年的身心健壮美育,进入时装表演,进入体育竞技,进入戏剧舞台以增强其时空表现力……这就提示我们,舞蹈家不仅要在舞蹈形态上创新,而且还要努力去实现自身文化意识上的变革与开放,创造有利于我们社会变革、开放的舞蹈文化条件。
我们舞蹈新视野的开拓,新观念的树立,新境界的进入,有其认识上的阶段性。但有一种认识或许是能超越认识的阶段性的,那就是舞蹈必须与开放的时代同步,与进取的人民交心,与变革的社会共荣。这是我们舞蹈的时代使命,也是一种历史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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