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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县粮食公司 对不履行协议妨碍收棉付实工作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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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2-28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河北冀县粮食公司
对不履行协议妨碍收棉付实工作的检讨
编辑同志:十一月六日“读者来信”栏发表读者李汉鑫对我公司不履行协议,妨碍合作社收棉付实工作的批评。我公司马上召集会议,作了检查。根据上级指示,我公司在九月二十五日曾和冀县合作社共同确定了二十个付实站,县合作社也在九月三十日和十月五日,两次交来粗、细粮总订货计划各一份。按协议规定,县合作社还应提前向公司交半个月的计划,然后公司才给拨粮。但他们当时并没有把计划交来,公司就督促县合作社交计划,同时还商妥先给部分付实站调运粮食。因当时要不到车,没有及时拨来。后来双方协议又有变动,所以一直到十月二十八日才开始付实。十月份县合作社虽然没交半月计划,但公司还拨给各付实站粗、细粮二百九十五万斤。至于在市场抛售粮食问题,主要是因当时本县三、四区新棉上市较早,棉农在卖棉以后极需购买粮食,因此形成供不应求,引起市场粮价的上涨。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为平抑物价,就大量向市场抛售,计在九月份售出小麦二百多万斤,十月上半月售出小麦一百多万斤。
我们在思想上对付实工作有重视不够之处。这表现在我们没有主动和县合作社取得密切联系,只机械地按协议办事;没有认识把付实工作做好,同样能稳定物价。付实工作是公司和县合作社的共同任务,不管对方情况如何,我们都应处处争取主动,作到按时按量付实,以保证国家收棉任务的完成。这是值得我们注意改进的。
河北衡水专区冀县粮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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