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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让外商按国际惯例经营企业 福州厦门改善软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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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28
第1版(要闻)
专栏:

尽快让外商按国际惯例经营企业
福州厦门改善软环境
本报福州一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张铭清报道:近来福州、厦门两市为了创造进入国际经济大循环的条件,针对目前存在的办事效率不高、环节多、手续繁等软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厦门市决定在二月底前,对全市已开业的一百八十三家“三资”企业逐个进行检查,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二十二条优惠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纠正不符合对外开放政策的做法,尽快让外商按国际惯例经营企业。今后合资企业不再设中方副总经理。二月上旬,全市将公布一批老企业引进外资改造项目单,欢迎外商投资、参股。同时,简化外商投资手续,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审批、服务制度,实行涉外单位联合办公,集中会审项目,为外商提供各种方便。
福州市于一月二十五日作出决定;广泛开展为外向型经济提供优质服务的活动,要求全市各部门以开明的态度、热情服务的精神,主动上门向“三资”企业、出口创汇企业和外方征求意见、上门服务、上门解决问题,强化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的“一幢楼”“一支笔”
“一条龙”联合办公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服务制,有的要实行连续服务,直至把事情办成办好。经济部门,党群、政法、纪检、审计、人事、劳动、科教文卫、财贸金融、城建交通、邮电通讯等都要提供服务。对外方人员及其家属,要安排好他们的工余假日的文体活动,由有关部门组成“外方人员俱乐部”,每月公布一次周末和工余活动的安排事项。福州市决定对一些重要的有影响的“三资”企业,市、县、区政府实行计划单列,其行业管理与原主管部门挂钩,尽可能减少通常用于国内企业的评比、检查、汇报等管理办法。凡需要对他们传达、布置的有关事项均由外经委或指定部门负责。
福州市委、市经委还联合给全市共产党员发了公开信,要求全市党员带头贯彻市委、市府决定,带头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发挥共产党员在改革、开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当前要带头解放思想、不怕担风险,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为标准,学习、探索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措施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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