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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使永安焦化厂面貌一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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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28
第2版(经济)
专栏:

合同制使永安焦化厂面貌一新
下马企业变为骨干企业,五年利润增长25倍,昔日没人要的工人如今成为劳模
本报讯 记者武培真报道:用工制、分配制大跨度改革,带来了黑龙江省永安焦化厂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家厂有近900名职工,目前已经为工人建了公园,实行理发、洗澡、看电影、子女入学、入托、拉煤、运菜、职工上学、通勤和家属丧葬用车“十免费”。然而,在1979年,该厂由于管理落后、产品滞销,亏损70多万元,省经委曾决定令其下马。从1982起,该厂针对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弊端,在用工制和分配制等方面,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当年盈利20万元,1987年上交利润500多万元(占全县工业利润的2/3),五年增长了25倍,成为全县财政收入的台柱子。近一两年,全省冶金战线和牡丹江、鸡西地区的广大企业,都在研究、学习这家工厂“化腐朽为神奇”的经验。
永安焦化厂,自1984年起,针对在固定工制度下不出力收入也保险的弊病,对全体工人(而不只是对新招收的工人)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厂部根据生产岗位核定人员。车间主任和工人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为期半年,期满后酌情再续。合同规定,车间主任必须向工人提供必需的工作、生活、培训和娱乐条件。工人如果累计犯规三次而又教育无效,车间主任有权终止合同。被解聘的工人停薪学习(时间以半月为限),然后与有关部门商定新的聘用事宜。如仍未受聘,则被分配到装卸队当临时工,取消合同制工人的一切待遇。如不服从分配,工人可以转厂,从确定转厂之日起,工厂发给三个月的半数工资,逾期取消厂籍。
该厂还打破工人和干部的使用界限,不称职的干部,免职当工人。自1984年以来,该厂先后有30%的干部被免职,而另有一批优秀工人被提拔当干部。
上述改革,激发了广大职工学习技术、遵纪守规的积极性,全厂出勤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少数素质差、表现不好的职工,在新形势下转变很快。有位工人打架成性,走遍全厂各车间,无人敢要,被安排当临时工后,触动很大,决计痛改前非,之后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模范。一些技术好而工资曾经偏低的职工,在贡献与报酬挂钩兑现之后,干劲倍增。有位电工,一个月完成了以前半年多的工作量。现在,全厂上下,要求干苦活、挑重担的人与日俱增,而混岗、偷懒、任意违犯厂规厂纪者极少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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