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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贡献 统一管理 改善待遇 定期调整 成都优待中青年拔尖人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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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28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注重贡献 统一管理 改善待遇 定期调整
成都优待中青年拔尖人才
本报成都1月27日电 记者罗茂城报道:最近,成都市采取措施,给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拔尖人才种种优待,以鼓励合理竞争。
按条件规定,凡属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在国内外获得重大奖励,或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教师、理论工作者、文艺和新闻工作者、运动员、教练员等,经单位推荐和领导部门批准,由成都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管理。拔尖人才所在单位有培养、教育的责任,对他们的工作调整、调动或惩处,要征得市委组织部的同意。对拔尖人才要减少兼职和不必要的社会活动,以便他们专心工作。
对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在安排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安排参加学术活动、国内外进修考察等方面,要优先给予考虑。在工作上和生活上尽量提供方便。解决拔尖人才夫妻两地分居、家属子女“农转非”问题,不受进城指标、本人职务、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在住房、因公用车、出差、医疗等方面,可享受本单位领导的同等待遇。市财政每年拨专款作为拔尖人才专用经费。拔尖人才每月享受一定专业技术津贴。
成都市还决定,拔尖人才选拔工作不层层下达指标,不搞群众评议,不搞论资排辈,不搞终身制。市委组织部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对拔尖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一次考核,每5年调整一次。年龄超过55周岁(个别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或5年内工作成绩不显著者,不再列入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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