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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筹办灯会硬性摊派 接受群众批评一改前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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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2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兰州筹办灯会硬性摊派 接受群众批评一改前非
新华社兰州1月27日电 (记者王云峰、马季元)兰州市为举办大型迎春灯会向单位和居民搞硬性摊派,引起各界群众不满。市政府接受批评,采取措施制止摊派,提出各区量力而行欢度春节。
早在去年11月,兰州市政府就向所属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个区政府发文,决定于今年农历正月十三至十九日举办兰州市第4届迎春灯会,要求各区政府发动所辖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办事处和群众积极扎制灯具。市政府届时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发动群众的程度,灯会的布局,灯组的型、声、色、动工艺水平,会场的安全4个方面进行检查评比,对先进的给予表彰奖励。
市里一纸号令,下面纷纷行动。仅城关区就计划在东方红广场、盘旋路等地布置大型迎春灯会,内容有“二龙戏珠”、“动物世界”、“百鸟朝凤”、“科学幻想”等灯组,总计需筹集资金100多万元。区上又将所需资金分配给20个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又摊派给辖区内的2000多机关、学校、部队和企业。有些居民也被摊派了钱或灯具。为扎制灯笼,许多文具商店的纸张被购买一空。一位想给孩子订作业本的家长,跑了好几家商店都没有买上白纸。
兰州市民对这种大搞摊派的做法极为不满,纷纷向有关部门反映,正在兰州参加甘肃省人代会的代表也就此提出了强烈批评意见。有位市民在信中批评说,甘肃现有30%的农民温饱尚未完全解决,兰州市政建设也有不如人意之处,应当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不要再干那种勒着裤腰带往脸上抹粉的事了。
兰州市政府接受了群众的批评,近日决定取消原定对各区灯会开展评比、奖励的做法,提出各区本着“自己做灯自己看”的原则,量力而行,不搞摊派。据悉,城关区已决定停办东方红广场大型灯会,设在另外两个地点的灯会也降低了标准,压缩了规模。已摊派资金的单位正在进行退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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