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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全国妇联呼吁立法保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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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29
第2版(经济)
专栏:

女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全国妇联呼吁立法保护
据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 (中国妇女报记者任莉、新华社记者张宿堂)一名爱人在老山前线的南京女工,怀孕期间反应强烈病休7天,结果被工厂算成事假扣除23元工资。后来在南京市妇联帮助下,工厂才通过补助方式给她个别解决。
据全国妇联掌握的材料,类似情况并非罕见,全国妇联为此进行的一系列调查表明:许多女工对这种现象反映强烈。北京某菜市场的357名职工中,女职工占69%。实行承包制后,菜市场对女工孕期、经期没有落实保护的措施。菜市场没有冲洗室,也没有厕所。职工上厕所,要上天桥、过马路到公共厕所去。有一位女工反映:有时月经多,但仍要站着卖货,时间长了,也不能扔下顾客去换卫生纸。
据了解,类似的情况还很多:一些工厂取消了女工的一小时哺乳期;女工续产假期间只发给每月20元钱的生活费;有的甚至连“三八”妇女节的节日休息都取消了。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王德意就这个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阶段,各级领导要十分重视解决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问题,一些改革方案,诸如《企业法》,应把这个问题作为一项内容加以强调。王德意认为,妇女合法权益需要明确的法律加以保护。她呼吁尽快制定妇女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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