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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层党组织的职能转变与机构设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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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29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党政分开笔谈

企业基层党组织的职能转变与机构设置
重庆市望江机器厂 古海涛
随着企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提到议事日程。现就企业内部基层党组织的职能、职责、任务和机构设置问题谈谈个人看法。
(一)车间、处(科)室要不要设专职党支部书记?党的十三大报告对企业的政治体制改革,实行党政分开是这样说的:“企业党组织的作用是保证监督,不再对本单位实行‘一元化’领导,而应支持厂长、经理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由此可见,第一,今后车间、处(科)室的党支部不再处于领导地位了,要由过去的“一元化”领导和与行政干部分工领导的地位上退下来;第二,党支部的主要职能要从往常的全面领导转为保证监督;第三,由此而来的党支部书记,当然也就不再是与车间行政领导平行的主管干部了。因此,企业的基层党组织不应再设专职党支部书记,改为兼职较为符合十三大精神。
(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由党委抓,还是归厂长管?对此,有三种认识与作法:一是由厂长和各级行政领导管。理由是厂长处于企业的中心地位,对企业负有全面责任。党委只管党员的思想教育。二是继续由党委抓。党委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党组织不仅有教育党员的职责,也有向广大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以及联系群众,解决职工思想认识问题的责任。三是党委和厂长共同抓,“齐抓共管”。这三种作法,哪一种比较合适?我认为,厂长是企业的法人,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负有全面责任,应由厂长统一领导,以改变过去经济工作和思想工作“两张皮”的现象。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由厂长统管后,党委怎么办,是不是可以甩手不管了呢?不是。按照十三大精神,党组织不仅要用主要精力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同时也有责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建设和改革的各个领域,激励人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创造热情和献身精神,把全民族的力量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中来。”(见赵紫阳报告第六部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体现党组织的保证作用。
(三)关于政工机构的设置。党政分开后,企业原有的政治工作机构要精简人员、要调整,是毫无疑问的。精简中,一个较为集中的分歧点是,宣传部门往哪儿摆?有的是把它从党委系统撤消,放到行政系统中去,换一个新的名称,诸如“思想政治工作指挥部”、“政治思想教育处(科)”;有的是在党委办公室或组织部设1至2名宣传干事,专管党员的思想教育。究竟采取哪种形式?从对前面两个问题的分析来看,如果党委没有一个宣传部门来统管这方面的工作,恐怕是不利于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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