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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投资体制 确保资金来源 我国今年起实行基建基金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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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30
第1版(要闻)
专栏:

改革投资体制 确保资金来源
我国今年起实行基建基金制
本报北京1月29日讯 新华社记者丁坚铭、本报记者施明慎报道: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长周道炯在今天召开的建行工作会议上宣布:从今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基本建设基金制,由建设银行负责管理。
近年来,建设银行在推动基建投资拨款改贷款和投资包干、招标投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到1987年底,全行利用信贷资金发放各项贷款余额达822亿元,比1978年增长51倍,基建贷款主要用于发展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诸如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等;由财政拨款改为贷款的基建投资累计达627亿元,约占同期预算内基建支出的35.2%;通过项目评估、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节约建设资金280多亿元。
周道炯指出,为了促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建立使用国家建设资金的责任制,使基本建设资金有一个较为稳定可靠的来源,国家将从今年起对基本建设投资实行基金制。基建基金中属于非经营性投资的,仍由财政拨款,计委安排项目,建行根据国家计划供应资金。经营性投资由建行对国家专业投资公司贷款,作为投资公司对企业投资入股的资金来源。实行贷款的项目,仍由建设银行管理。
此间经济界人士认为,实行基建基金制后,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责权利相脱节,项目决策权过于集中的局面将逐渐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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