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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专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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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2-29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河南信阳专区
个别乡干部贪污群众捐款有关领导方面应予以处理
编辑同志:河南省信阳专区在开展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中,检查出个别乡干部贪污群众献款的行为。其中汝南县乡干部贪污的献款达一千零一十多万元;正阳县乡干部贪污三十多万元;西平县六区王砦乡乡长高奉印一人私吞献款三十二万元。另外,也有挪用献款作其他工作的现象。如新蔡县二区张砦乡公安员张振田,私自把群众献款二百万元用于其他地方。
为了有力地支援人民志愿军,人民省吃俭用,参加义务劳动,把省下来的钱捐献出来,但却被这些不法分子吞入私囊。这是一种不可容忍的犯罪行为,我希望上述有关领导机关能迅速处理这件事。
郭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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